CBA联赛近日再度因裁判判罚尺度引发热议。在山东对阵辽宁的比赛中,崔永熙底角防守时疑似垫脚,裁判仅吹罚普通犯规,并未升级判罚;而在另一场比赛中,高诗岩类似的垫脚动作却经视频回放后被直接夺权出场。同样的动作,迥异的处理结果,让外界再度聚焦裁判吹罚程序启动时机的不统一问题。

崔永熙底角垫脚未升级判罚,高诗岩此前同动作经回放夺权,吹罚程序启动时机缺乏统一标准

动作相似结果迥异,垫脚判罚成焦点

两起事件的过程颇有相似之处。崔永熙在底角扑防对方投篮球员时,落脚点侵入对方圆柱体区域,导致进攻队员落地时踩到脚面。当值裁判第一时间吹罚普通犯规,随后未启动视频回放程序,判罚维持原样。另一边,高诗岩在防守突破时同样出现伸脚下绊动作,裁判起初仅判普通犯规,但经过回放复核后,判定该动作为违反体育精神甚至夺权的范畴,当场将其驱逐离场。

对于垫脚这类高风险动作,联赛规则中明确赋予裁判使用回放系统升级判罚的权力。区别在于,回放并非自动触发,而是由临场裁判依据动作幅度、受伤风险以及对抗程度主观判断是否启动。这正是两起事件结果差异的核心节点——启动时机缺乏可量化的客观标准,导致同样性质的垫脚动作可能走完全不同的判罚流程。

回放启动时机随意,程序正义亟待明确

  • 判罚即时性 vs. 回放滞后性。崔永熙事件中,底角位置远离裁判视线,垫脚动作隐蔽性强,当时吹罚普通犯规也属常见选择。但既然高诗岩案例已确立“经回放可升级”的先例,为何崔永熙案例未启动回放?若裁判没有主动申请,是否就无法触发复核?
  • 动作严重性缺乏分级指引。对于垫脚动作,是只要出现就该回看,还是必须达到“踩实”或“造成受伤”才介入?现行操作中,更多依赖裁判个人尺度判断时机,缺少类似“涉及头部/脚踝等关键部位一律回看”的强制要求。
  • 场上氛围与比赛进程的隐形影响。高诗岩事件发生时,双方对抗已趋于白热化,裁判可能需要通过升级判罚控制比赛节奏;而崔永熙事件发生时,比赛走势相对平稳,升级与否的紧迫感不强。这种非规则因素左右判罚尺度的现象,恰恰是统一标准最大的阻碍。

总结:统一回放启动标准,迫在眉睫

崔永熙底角垫脚未升级判罚,高诗岩此前同动作经回放夺权,吹罚程序启动时机缺乏统一标准

垫脚动作直接关系运动员职业生涯安全,不应因比赛时段、双方分差、裁判个人理解等因素而承受差异极大的结果。崔永熙与高诗岩案例的对比表明,当前吹罚程序启动时机的弹性度过大,有必要出台细则明确垫脚相关回放的触发条件——比如规定一旦出现疑似垫脚即可由记录台提示、或强制回看所有可判罚恶性级别的接触。唯有把回放启动从“人治”推向“法治”,才能真正建立统一标准,让每名球员在场上的安全保障处于同一水平线。